书院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对中国古代教育和学术文化的发展曾产生过重要影响。书院教育的许多特点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近些年来,在中国教育史、中国文化史学者们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书院的起源历来是书院研究者十分关注的问题。几代学人曾以不同的学术观点,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探讨,得出过不尽相同的认识和结论,对人们认识书院教育的本质特点提供了多方面的启示。
从中国教育史的角度探讨书院的起源,主要是需要探明具有讲学活动的书院起于何时。为此,很有必要对书院的性质和特点作出恰当的界定。根据现有认识,综合各家的研究成果,我们初步界定为:书院教育是指以私人创建或主持为主,收藏一定数量的图书,聚徒讲学,重视读书自学,师生共同研讨,高于一般蒙学的特殊教育组织形式。其中,广收图书、聚徒讲学为书院教育的本质特征,我们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探讨中国书院的起源和书院教育发展史的。
现有史料证实,最早使用书院之名的是唐代官府。清代学者袁枚在《随园随笔》一书中明确指出:“书院之名,起于唐玄宗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皆建于省朝。为修书之地,非士子肄业之所也。”袁枚的说法成为书院研究者所公认的最权威的结论。这一说法肯定了两点:第一,最早使用书院之名者是唐玄宗时创置的丽正书院和集贤书院;第二,丽正书院和集贤书院都是官府的修书之地,而非士子肄业之所,是官府皇宫的图书馆,而不是培养人才的教育机构。
丽正书院,也称丽正修书院,又称丽正殿书院。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唐玄宗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在乾元殿东廊下写四部书以充内库,专设校定官四名。《新唐书·百官志》则称:开元六年(公元718年)乾元殿改称丽正修书院,专设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又在光顺门外置书院。开元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也置丽正书院。这就是说,自开元五年至开元十二年(公元717年-公元724年)唐玄宗先后在乾元殿、光顺门外、明福门外三处置丽正书院,抄书、修书和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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