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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两度回光返照——郡县制的“封建”变形 第二节 西晋封建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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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年除吴国例外,只有皇子及皇兄弟才能受封为同姓王,这一成规为历代所遵奉,绝少被违反。另一方面,西汉中期以后,王国所封只有一郡之地,也同样成为定制。但是这两条规矩在西晋都先后遭到破坏。

西晋泰始元年(公元265年),晋武帝司马炎代魏自立,封王27人,但无一皇子为王,除皇弟三人以外其余24人都是乃祖司马懿的子弟,因此被称为宗室王或宗王。为什么要大量分封宗室为王呢?主要原因有两条,第一就是要以此来加固“磐石之宗”,以拱卫皇权,这是当时普遍的认识。在无皇子可封王的情况下,宗室王被看成是遏制异姓势力的可靠力量。第二则是西晋的特殊情况。司马氏代魏的工作早在司马懿和司马师、司马昭两代人的手中已经完成(所以有“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成语),司马懿的众多子侄为此立下很大的功劳,司马炎只不过做了个现成的皇帝而已,因此不得不以封王来酬劳其叔祖、叔父、从伯叔父等人。

分封宗室为王自然失策,因为这些人与皇帝亲属关系过于疏远,很难起到拱卫皇室的作用,但此错犹小,因为当时的封国地不过一郡,国相由朝廷任命,宗王也不掌握地方政权。王国户数最多两万户,不过相当秦汉时代的两个大县,而且租调所入,宗王只食1/3,财力也不富厚。晋武帝的大错则在于令宗王出镇,也就是任用宗王作为重要州的都督。这本来只是一种安抚性的措施。因为泰始分封以后,宗室王虽能对异姓势力起遏制作用,但他们与皇权之间的矛盾也渐渐显露。司马炎一方面分封皇子为王,一方面又在政治上排抑他们,令宗王离京就国。当时出藩就国被视为苦事,为了缓和宗王的不满,遂采用增加户邑,“国皆置军”,并且“使军国各随方面为都督”等安抚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却把宗王的政治地位与执掌军事的权力结合起来,形成一股足以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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