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公元661—721年),字子玄,唐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人。著名史学家。生于官宦世家,自幼就喜好史学,20岁中进士,但一生不被重用,多年从事修撰国史。《史通》是他总结多年研究成果和切身经验写成的,成书于中宗景龙四年(公元1710年),共20卷49篇,其中内篇36篇,外篇13篇。内篇主要从史学理论方面评述各种史书的史法、书法、体裁、体例等,外篇主要叙述史籍源流,杂评古人撰史得失,纠谬质疑。
刘知几一生酷爱史学,博览群书,对旧有诸史多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又多年在史馆工作,深悉史馆的种种弊端。作者以自己的精辟见解,对唐以前的史学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总结,陈述利弊,大胆批判,勇于纠谬,坚持了进步的历史观。比如:他敢于对旧史学奉为经典的《尧典》、《论语》提出质疑,敢于揭发批判五行说的虚伪、迷信,认为是“掩耳盗钟”(见《书志·五行》),自欺欺人。
刘知几认为史家必须具备“史才”、“史学”、“史识”(即“三长”),认为三者缺一不可,三者中尤以“史识”最为重要。这一进步观点被后来的史学家所称颂,所遵循。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又补充一个“史德”,进一步发展了刘知几的观点。其实刘氏提出的“好是正直,善恶必书”,反对“曲笔诬书”,也是这个意思,这是对我国史学优良传统的总结和发展。《史通》全书实际都贯彻着这种思想。
他还从宏观角度对唐代以前的各朝史书,包括被尊为经典的史书,都从内容到编纂方法,一一进行分析批判,指出得失,总结出“六家”(即《尚书》、《春秋》、《左传》、《国语》、《史记》、《汉书》为代表的六种史书编写形式)“二体”(即纪传、编年两种体裁)之说,并对一些史书体裁、编纂方法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论述,提出了一系列的独到见解,强调“通识”;文不必拘泥成法,要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取材要博采兼收;叙事为文要事核文直;修史要言必有征,方足传信等等,都是很好的主张,至今仍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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