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秋末、战国初,新兴地主阶级在一些国家相继开展了夺权斗争,各诸侯国中新兴地主阶级势力日益壮大。在领主经济向新兴地主经济转化的过程中,上层建筑也势必有所调整。战国初期,各国的变法活动正是顺应当时经济变化而出现的政治改革。在中原,以魏国变法为最早,其后是楚国、齐国、韩国等。与关东各国相比,秦国地处西北边陲。《史记》载“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之会盟。”由于秦国政治、经济、文化均较落后,受到中原各国歧视。秦国国内贵族旧势力也很顽强,内部矛盾尖锐。公元前386年,以秦献公为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夺得政权后,秦国出现了一股奋发图强的潮流。秦献公死后,孝公继位的当年就“下令国中求贤”。商鞅正是适应了秦国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而入秦变法的。
商鞅来到秦国不久,得到秦孝公的信任,被任命为主持政事的最高长官——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经过约五年时间,取得初步成功,于孝公十年由左庶长升为大良造,相当于中国各国相国兼将军的职位。公元前350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变法,其中与度量衡有关的有以下两点:
一、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并且可以自由买卖。“开阡陌封疆”,对亩积作了新的规定,《说文解字》云:“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将旧井田制100步为亩改为240步为亩,从而扩大了耕地面积,有利于农业发展。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在中央直接管辖下,田亩大小有了统一的标准,为赋税平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商君之法“步过六尺者罚”(《史记·商君列传》集解),可见当时对田亩制的改革已被规定成为不可违抗的法律条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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