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朝,司法谈不上什么独立,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司法部长(廷尉)于定国跟杨恽的仇人戴长乐是有一腿的。所以,于定国治杨恽,应该不属于打击报复之类,而是公事公办。
案件马上就要水落石出了,于定国给皇帝刘病已上了本一奏书,汇报了基本情况。于定国是这样说的:太仆戴长乐告杨恽那两条罪,基本成立,证人已经找到,没想到杨恽不但不服罪,还扬言要杀掉证人。
接着,于定国还在结尾总结了两句:杨恽是因为得到皇上的恩宠,才有今天的荣耀,他竟然不懂爱惜,狂妄无知,妖言惑众,大逆不道,请求皇上批准逮捕!
刘病已看着于定国这篇报告,久久不能说话。
刘病已真的很难做人。两个部级高官掐架,两个人都很牛气,一个是多年知己,一个是秉公办事的爆料大王,做为皇帝,站在哪边都不合适。但是,如果按罪把杨恽杀了,动不动就起杀气,这不是政治艺术的最高形式。政治艺术的最高形式是什么?不是你死我活,横尸遍野,而是你好我好,和气共处。
最后,刘病已决定,免去杨恽和戴长乐公职,降为庶人。
这就叫,各打五十大板。掐架的谁都不好过,谁都还有日子过。这才是刘病已风格的政治艺术最高形式。
案件走到这个程序,我们总算看出个端倪:告戴长乐状的,多数是杨恽;杨恽口无遮拦,不积口德,犯大不敬,基本也是属实的。
按以上认知,杨恽不应该喊冤,应该向老爹杨敞学习,暂时行“乌龟缩头法”,低调做人,明哲保身。但事实却告诉我们,杨恽如果能学杨敞,他就不是真正的杨恽了。
真正的杨恽是什么?是司马迁的克隆版本,牢骚满腹,就必然发之。当然,心里有怨气,发发牢骚,舒缓心情,也不是不可以的。然而,杨恽到死都没明白一个道理:牢骚可以发,但不是任何牢骚都能随意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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