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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在路上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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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一个和我长得一样的男孩背着尸体出现在我们家,放下尸体的一刻我才算第一次见到了我亲生父亲。事实上根本看不出他五官什么样儿,瘦得皮包骨头,从双眼的腐烂扩及半张脸,很有可能是死于艾滋病。他留给我更多的是气味,弥漫在整个客厅浓得化不开。我后来上警校跟朋友喝酒提起这个,几次想拿点儿他们熟悉的东西形容这气味,比如海鲜市场,或是断电俩月的冰箱门打开那一刻,但都不是。直到我实习经历了第一次现场,看到第一场谋杀,那种似曾相识的记忆回来了。我才明白这气味是独一无二的,只属于死亡。

那个姓欧阳的—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也许到死都没能想到,他这一辈子最终会凝聚成一股难闻的气味,成为他二儿子对生父唯一的印象。真他妈丢脸!

那年我十八岁,欧阳桐都大一退学了,我还在念高三,考虑这辈子能干哪行。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什么让他决定带走欧阳桐,而不是我,使得我俩的命运截然不同?那段时间,宿命论困扰了我高中最后八个月,我信这个,我和他生来就是不同命。不然怎么解释?他只比我大十几分钟,他桐我楠,自然发展我们都会成为坚强刚毅的木命男人。我们同样相貌,三岁以前我们连性格都应该是一样的。绝对有可能,我父亲醉生梦死,奔走云南的时候自己都不清楚抱走的是哪个。这都无所谓,他没感情,他目的只有一个,抱走我妈的孩子,让我妈养他十五年。

我妈离婚三个星期就跟王总结婚了,可见他们之前就好着,好了几年。后面很容易猜,王总应该跟我父亲谈了一次,我父亲答应让道,给我妈腾出二次婚姻的通道。妥协不是白让的,也许王总答应拿出一笔钱,让我父亲走人,就像电视剧里的烂桥段。每当这种情节,总会有个穷酸小子昂首说:“不!我是真心喜欢她!我不要你的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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