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能为他们做的最好的选择,密涅娃。长久以来,经常会有一些傻瓜想要废除婚姻制度。这些努力就像要否定重力原理、让等于三点零、或是通过祈祷来移动山峰一样无效。婚姻不是牧师们想象出来、让人们受苦的制度;婚姻就像人的眼睛一样,是人类发展进化的一部分,它对于人类的作用就像眼睛对于一个人一样重要。
当然,婚姻也是一种经济合同,是为抚育后代和保障母亲的权利而签订的,使母亲们可以安心度过孕期和后代的成长期。但是它的作用要远远大于这个。婚姻是人类——在无意中——发展起来的、履行必要责任的一种手段,同时使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很开心。
为什么蜜蜂会分为蜂王、雄蜂和工蜂,像一个大家庭一样生活在一起?这是因为对它们来说,这样的生活方式很有效。为什么鱼几乎不认识它们的父母但却过得很好?因为随机的进化力量使得这种方式对它们来说很合适。为什么“婚姻”——不管它叫什么吧——在各处的人类社会中成为一个普遍的制度?别去问神学家,也别去问律师;这样的制度早在教堂和政治当局订立规则之前就存在了。就是因为这样的制度行得通,仅此而已;虽然它有各种瑕疵,但是根据唯一通用的检测标准——是否有利于生存——来看,它比在几千年里不断出现的、由头脑简单的人发明的、用来替代婚姻制度的各种体制都更有效。
我不是在说一夫一妻制;我指的是各种形式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一妻多夫制、一夫多妻制、多妻多夫制,以及其他由此延伸出去的、带有各式附加规定的婚姻制度。“婚姻”有着数不清的习俗、规定和安排。但是只有、且仅有那些为孩子提供保障、为成人提供补偿的安排才是“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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