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姐脸上漾起温和的笑容,又轻轻拉过我的手拍了拍,“今天是我主动要求见你的。我一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看你的眼睛就知道了。”
我和沈钦言的“恋爱过程”并不如我想象的那么顺利。
我本以为我们开始了一段恋爱,或者说是恋爱的前奏,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看的电影小说不多,但很多情况下,男女主人公在暧昧的阶段是最为困难和纠结的,等到他们在深情一吻表明心意后,前路就变得宽阔笔直,毫无困难了,故事也就可以剧终了。至于男女主人公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那不是故事的重点,欢迎读者观众们放心大胆地构思一切浪漫的桥段吧。
可是,确定关系的第二周他就因为我的原因送走了亲手养大的哈利。
我因此心怀内疚,那天晚上在沈钦言家吃饭的时候,总觉得寂寞了许多。晚上回家后,我注册了一个马甲到某人气很高的论坛发帖征求意见。不知道是不是有相同的情况的人很多,回复特别热烈,五花八门。
——我女友敢叫我把狗送走,我就马上把她送走。女朋友可以换,亲手养大的苏牧怎么能送走?苏牧不知道多可爱啊。
——楼主的男朋友真是脾气好,这么好的男人居然都被你遇到了!没天理啊。
——楼主你也太没有爱心了吧!还谈什么在一起生活,这点宽容也不给你男朋友啊?
——楼上的看清楚,楼主有心理阴影,从小就怕狗。
——心理阴影怎么了?又不是绝症,可以克服的。
——我以前也很讨厌狗,说不出的讨厌。我曾经因为女朋友想帮助流浪狗而跟她分手,但现在我也变成了狗痴,变得体谅他人,每个周末还去宠物收容所做义工。怕狗恐惧症很容易克服。楼主,你男朋友很为你考虑,是个好男人,你也多为他考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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