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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
林乐乐已经被关在这满不见天日的警察局监狱一个多星期了。
自己的母亲和父亲都来看望过自己,他们眼神的无奈和失望,让她每天睡着了都会想起。
家里的一大半财产都被她一点一点的殆尽,林氏集团也落寞了。
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出这个牢房,有可能这辈子都要这里面度过了。
接着她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林乐乐!你出来。”一个警察在门口大声的喊叫着她的名字,接着打开了牢房的门。
林乐乐以为即将接受一切的审判,她平静的走了出去。
警察带她来到了前厅。
“坐下。”
她听话的坐下。
“林乐乐,涉嫌杀人,现在经调查,犯人已经被抓住了,你看看是不是这个照片上的人,然后在这里签字,办了手续,你就可以走了。”警察将文件递给她看。
林乐乐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结果那份文件,看到文件里一个男人的照片。
这是当是成铭其中的一个保镖!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姜铭找到了凶手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她沉思着,没有任何的语言动作。
警察不耐烦的用手敲了敲桌子,说道:“你看了半天了!这照片上的人是不是那天杀人的!?”
林乐乐恍惚的抬起了头,脑袋如捣蒜一般,点着头。
“是是是,是他。”她激动的说着。
警察有些嫌弃的撇了她一眼,继续不耐烦的口气说道:“认了人,就快点签字!别耽误我的时间!”
林乐乐拿起桌子上的笔,签上了名,盖了手印。
“行了,你可以走了。如果案情有什么问题,我们还是会请你回来配合调查,在这段时间里,你最好不要出境。”警察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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