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诞生于一个不解之谜——死亡。
实际上,自从心智初开的人类意识到自己终有一死,这个问题就一直在困惑着他们。人既然活着,为什么要死,又为什么会死?人死以后,到哪里去了?他是在到处流浪,还是已重新定居?不辞而别的他,还会回来吗?
这其实是在问:什么是死亡?
对死亡最直截了当的理解,当然就是“我没了”。但,“我”怎么会没了,又怎么能没了?“我没了”这件事,我知道吗?如果我知道,那么我还在;如果不知道,又怎么证明没了的是我,不是别人?这可是无论如何都想不通的事。
结论也只有一个:我还在,只不过换了地方。
换地方是可以的,也是可能的。在原始人看来,鱼、鸟、蛇、牛,当然还包括人,都有灵魂。肉体,就是灵魂寄居的地方。既然是寄居,就有可能搬家,因为帐篷总会被拆掉。肉体拆迁就是死,灵魂搬家就是转世。或者说,死亡就是灵魂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就像游牧民族的转场。
灵魂是个流浪汉,命运叫他奔向远方,奔向远方。
万物皆有灵,灵魂可转世,这就是最原始的人生哲学。当然,怎么转,是转到冬窝子还是夏牧场,是立地成佛还是做牛做马,要到很久以后才能由宗教来回答,原始人并不知道。他们只知道,如果灵魂不过是换了地方,那我就没死。
很好!这足以对付死亡,战胜对死亡的恐惧。因为它意味着一种信念:人其实是永生的。肉体可能会消失,但灵魂不死;个体可能会倒下,但族群不亡。族群的、集体的、类的生命,将不断延续下去。反正一个灵魂离开了故土,就会马上找到新居。因此,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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