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刚行驶在法国的道路上,车停到路右侧,所以我这驾驶员靠近的是那只手正要开启的车门。若是先前,我肯定会把门打开看个究竟。但眼下风雨交加,道旁都是黑糊糊的林木,当那人走到路畔、靠近我们之际,我只能看到模糊不清的面庞。
但我却觉得自己认得这个声音,哪怕有雨声夹杂其间,哪怕其法文发音不清。
“你到底什么意思?”我用英语喊道,话音满是紧张,“到底……”
“英语呀,”那人用英语说道,话音听来有股说不出是放松还是紧张的感觉,但他加快了语速,“你是谁,在这里做什么?”
他的英语无疑极好。我瞟了眼前方那辆红车——他完全能从左边超过去,没必要挤我的车子。
“我想问题应该是你是谁,为什么想要弄坏我的车!”
“我是谁,”那人冷笑道,“我是警察,前面的车里有两个特工。”他的语气如此平静,我几乎都要相信他的话了。他往前走了几步,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下车!我要看一下你的护照。”
“你今天晚上已经把我的护照拿走了,还不够啊!”
“我让你马上下车!”
他又往前走了几步,一道手电筒的模糊光亮射了进来,他不断移动着手里的电筒,好让我们看清他另一只手里的枪。但他这做法却委实有些白痴,因为那枪在这光亮中看来就是个假货。倘若他扣动扳机,枪口只稍稍移动,那就的确是这么回事了。我们似乎正被完全没有威胁力的东西“威胁”着。而难以想象的是,那距我一臂之遥的家伙,就是弗莱明德。
我不是什么爱逞能的类型,但若有人用假枪像模像样指着我的胸膛,就算这人是弗莱明德,我也肯定不会被吓倒。我和大侦探H.M.经常拿一些惊险小说开涮,这些小说里总会有个手无寸铁、勇敢无畏、身强力壮的英雄去抢指着他的枪,而这在现实中,估计是连疯人院病人都不会去做的蠢事。我自然不会去当那种“英雄”。首先我们要搞清这拿枪的家伙到底怀着什么目的,所以我乖乖下车,走进雨中。伊芙琳则大叫一声,装成一个被激怒的旅客。他用手电筒照了照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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