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跃
自幼爱鸟儿。
模模糊糊记得五六岁的时侯,我到姑姥家做客。姑姥家的小舅舅。养了一对儿红脑门儿,红肚皮的,叫起来很悦耳的鸟儿。临走时,姑姥给我装那么多好吃的,我竟固执的一样不要,非要带走一只鸟不可,那鸟儿是小舅的心爱之物,且小舅年仅长我两三岁,也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他自然不同意,姑姥哄劝打骂软硬兼施了半晌,我才如愿以偿,或许我深知这鸟儿来之不易的缘故,一路上即怕它冻着又怕它跑掉。小手越攥越紧。等跨进家门它已变成了一具鸟尸。
捧着鸟尸我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妈妈又心疼又气愤的说:“等我死那天,你能哭得这么伤心我就知足了。”
清清楚楚记得十三岁的时侯,有位同学送我一只俗称“烙铁背”的鸟儿。刚刚养三天就被四姐养的一只猫吃了。四姐比我大八岁,我整个童年都是在她背上度过的,姐弟之间的感情绝对要超过一搬的一奶同胞,可为一只鸟儿,我把那只猫打得半死不说,还与她吵得不可开交,直到父亲出面才平息了这场风波,以上两件小事,足见我爱鸟儿之深了。
然而两只直接或间接死在我手里的鸟儿,也使我彻底打消了养鸟儿的念头。我认为鸟儿的生命太弱小,犹如美丽的鲜花,是只可观赏不可采撷的。
丁丑年初春,我去了一次海拉尔草原,从一只只死亡的鸟儿身上,却惊讶的发现这些弱小生命的伟大。
那些是撞死在车窗上的鸟儿。
崭新的曰本丰田轿车,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奔驰着,伴着马达的轰鸣,耳畔传来“噼噼啪啪”的撞击声,透明的玻璃窗,也随之绽开一朵朵鲜红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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