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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辑 点亮心灯 手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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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冠晴

李朝辉是台湾省台中人,是台中鸿泰公司的一名保安,但因一次值班时打瞌睡被老板发现了,所以他被炒了鱿鱼。

随着失业时间的延长,他渐渐沦落到衣食无着的境地。于是,他想到一条最便捷的挣钱之道——偷盗。

第一次作案,他选择了一位在公园散步的老人作为对象。结果,他真的偷窃成功。他从老人身上偷得2000元台币,外加一部手机。

那一天是1999年9月21日,晚上,李朝辉居住的地区发生了强烈地震,他的房子顷刻间成为废墟。而他却在废墟里活着,因为有两块水泥板震后拱架在他的床顶,给了他一个生命的空间。

接下来余震不断,每震一次,他容身的空间就小一次。眼看他再也无法幸免于难时,那只偷来的手机响了。接听,是那位老人的声音。

“我被砸断了腿,大概快死了。”老人的声音是绝望的。

李朝辉很难过,为自己,更为那位老人。他后悔自己不该偷老人的东西:“我以前从来没偷过东西,可是临死前却做了一回贼,请您原谅我。”

“我打电话给你不是想责怪你,只是想临死前多做一件善事。你赶快拨打救援中心的电话号码,告诉他们你现在的位置,他们会去救你。”老人告诉他救援中心的电话号码,接着说:“但愿我救的是个人而不是一只狼。以后,以后别……偷……东西……,做个……堂……堂……正……正……的……人……”电话那端的声音越来越低,最终趋于虚无。

李朝辉拨打了救援中心的电话,他获救了。

他拼命查找老人的下落,但杳无音信,他相信,那位老人是死了。

他偷了老人的东西,但老人临死前却救了他。这件事激活了李朝辉的羞耻心,也激活了他趋于沉沦的人品。他伤心欲绝又满目羞愧地将偷来的那只手机埋了,权当老人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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