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创下殉人之例,后代帝王只能谨遵。明成祖死后,殉葬的妃嫔三十余人。明仁宗死后有五个妃子殉葬,宣宗死后有十人殉葬。至于景帝,史书上仅记载“诸妃嫔唐氏等”殉葬,具体人数不明。五个皇帝加起来,殉葬妃嫔总数估计在一百人左右。
不光皇帝,连诸王对这一祖制也都亦步亦趋。《明史》诸王传中载,朱元璋第二子秦王死时,“王妃皆殉”。周宪王朱有炖是朱元璋之孙,正统四年临死前上奏表示身后务从俭约,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六夫人已经同日殉身。英宗无奈,只能表彰她们的“贞烈”、“贞顺”。
为了对殉葬者有所补偿,朝廷会给那些地位比较高的殉葬者的亲戚一些优恤。《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三宗皆然。”
明代的人殉制度终结于明英宗朱祁镇。他在临终之前,曾留下了这样的遗嘱:“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
朱元璋的这个后代能作出如此英明的决定,有两个特殊原因。一个是明英宗是一个历遭忧患的皇帝。他曾遭土木堡之变,又被自己的弟弟景帝软禁多年,这不同寻常的经历使他比一般一帆风顺的帝王更敏感于人情冷暖,更重感情。第二个是明英宗与钱皇后感情极深,钱皇后在明英宗危险中时,曾经“夜哀泣吁天,倦即卧地,损一股。以哭泣复损一目”。明英宗被软禁时,钱皇后陪伴他度过了艰难时光。“英宗在南宫,不自得,后曲为慰解。”“闻英宗为太上时,钱后至手作女红卖,以供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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