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许多媒体把上海这次户籍改革的动向评价为“打破了中国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坚冰”,但事实上上海市政府于2009年2月23日公布实施的“户籍新政”(试行三年),并非免费午餐。
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说,上海的这种做法与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逻辑是相悖的。它看学历、讲贡献,把上海户口当成了一种有偿奖励,最终也不过是为了满足其自身利益的权宜之计。
七年之“养”
2009年2月23日,上海市政府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七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意,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而非“任选其一”。条件之苛刻,一看便知。
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于新政颁布第二天在央视的《新闻1+1》中表示:上海的一些做法尽管是立足于当前的一些形势和具体问题的需要而做的尝试,可以理解,但是它和我们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的逻辑是相悖的。
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解决城乡二元分割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的户口一体化和统一化,而上海的这项新政,主要仍然是一个户口管理,更具体的说是关于户口准入管理的一些改革。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dd123.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