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三蹲坐在地上,从怀里将东西一件件摆好。
不可否认,燕三真是胆儿肥。人群一开始骚动,看到黑胖子和小白脸身不由己的模样,他居然敢回去趁乱把两人摸了个精光。
燕三手脚十分利落,用曲秀才的话讲,不出两年,必成南风镇上首屈一指的——扒手王。对于此燕三是呲之以鼻的,跟着曲秀才打混,书倒也读了不少,少年心中对于是非曲直还是有杆称的,扒手并不是一个光彩的词。故而尽管『天赋异禀』,他也很少出手,像今天这种情况只是激于义愤。
这是一条人际罕至的小巷子,来得最多的是野狗和燕三。很多时候,燕三会一个人到这儿来发呆,想些与他年龄并不相符的心事。
两个蔫巴巴的荷包,瘪瘪的,一个袋子上纹了一个金色算盘,另一个袋子上有个水墨的书生背影像,衣袂飘飘。奇怪的是两个袋子口扎得严严实实,燕三试了两下解不开,用手捏了捏,确定里面毛都没有一根,随手抛到一边。
金钱七个,银钱二十八个,燕三把它们拢到一起,一股脑塞到兜里。事实上这已经是一笔能让常人想不开的横财。很可惜,燕三对李婶的烧饼兴趣大过于对金银,尽管烧饼才三个铜子儿一个;
一个半巴掌大的木盒子,灰黑的颜色,比曲秀才家垫桌子角的木头好一些。燕三打开一看,里面光秃秃地放了一段卷曲成团的草茎,上面生满了细细的绒毛。奇怪的是草茎是淡金色,而那绒毛却是淡淡的黑,于是整株草就呈现出一种暗金色来。一股奇怪的味道从那草茎上传出,非香非臭,有点腥,有点甜,有点刺鼻,弄得燕三鼻子痒痒,打了个喷嚏。燕三毫不犹豫地合上盖子,跟那两个荷包放到一起。在他眼里,这还不如一个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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