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再三再四撺掇我为他们写一部类似于青春文学的藏地小说。于是写完《西藏的战争》以后,便把“骆驼”挂在了心上。及至竣稿,我发现我错了,我不该勉强自己写一种我根本无法中规中矩的东西。
检点自己的同时,又冒出另一些疑问来:谁能告诉我青春文学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要有青春文学和成人文学的区分?少男少女就真的不需要成人一样的阅读,成人就真的不需要少男少女一样的思考吗?诚然天真和幼稚是少年人的天性,但成人非得老谋深算、练达周到了才够意思?反过来说,难道少年人就不应该有一点残酷之情、血性之爱的储备,免得他们长大以后,面对必不可少的惨惨西风、烈烈红日的时候显得惊慌失措?
我少年时代最喜欢的读物是《水浒》。“文革”期间,偷着看的。我偷来了遇穷困仗义疏财、为朋友两肋插刀等等,迄今还影响着我的人生。《水浒》里尽是人杀人,但我看了也没有变成杀人犯。如果我们人类丛书中见了刀子就去杀人,见了鲜血就去死亡,或者见了罂粟就去吸毒,见了剪径就去打劫,那就真该焚书坑儒了。实际上人性的向善是一种自发的趋势,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它一定是只接受美好而杜绝丑恶的。少年人有天然的道德免疫力,除非后天的扭曲超过他的免疫极限。因此刻意的励志、人为的净化以及道德说教的形象演示等等,都有可能是对文学本身的伤害。人在毫无杂质的环境里生活,最容易失去的就是抗体。过于温热绵软的成长往往会让男人丢失阳刚,让女人少了阴柔。
《骆驼》是个爱情故事,有点悲,有点沉,让人思念那时候人的爱情和动物的爱情是多么伟大啊——爱的价值,就是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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