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初中时代我一直在换座位,不知算不算缘分,三次都和陈辉同桌。一开始我是不满意的,他黑黑瘦瘦,个子不高也不够帅,十来岁的时候谁都想跟好看的男孩子坐在一起对吧?我那时已算班上个头蹿得比较高的女生,没和后排四肢发达打篮球的男孩子同桌一度让我非常沮丧。
但好在陈辉对我还算不赖,没像其他男生一样喜欢用圆珠笔在我的袖口和衣领上“无心”地戳几道,且他也算得上和我有老交情——小学时我们已是同校。我也就渐渐自我消化了这份沮丧。
多年后的同学聚会,我们聊起陈辉,大家都有些茫然失措。那些往事明明近在眼前,清晰得像昨天才发生过一样,大家却默契地选择沉默。过了半晌不知谁说:“追悼会那天郑爽去了吗?”
一片安静。
我小声说:“郑爽一定很伤心的,那时候上晚自习他们在课桌下面偷偷拉手,还是我在旁边帮他们盯着老师。”
又是一片安静。
而我始终记得那些鲜活的画面,很多年来清晰无比。那时陈辉不止一次在晚自习上跟我讲,他周末偷偷跑去郑爽家讨论作业,没忍住又拉她的手。郑爽就穿着睡衣坐在床边笑。
“美死了,你不懂。”他跟我说。
我不相信,说睡衣怎么可能美,而且郑爽笑起来一向傻不拉几的。
“说了你不懂的呀!”我记得他很愤慨,还把转到地上去的笔捡起来使劲在本子上敲着,“我说的美,是她最后也用手指勾住了我。你懂吗?”
当时我感到一点点伤心,也可能不止一点点。
我这个同桌,从来抄我的作业也可以考班上前三名。政治考试前一天,他回家花了一晚上把整本书全背了下来,我问的任何问题都没能难倒他。小学时他在我隔壁班,全年级的老师和同学都知道三班有个天才一般的聪明少年,奥林匹克竞赛拿了很多个奖。后来我们一起念奥数班,他坐在我前排,我总嘲笑他怎么能把自己的名字写得那么丑,他也不生气,考试时依然让我抄他的试卷。这个习惯延续到初中我们同桌,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把他很丑的签名一道抄到试卷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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