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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刺马案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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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刺马一案,张之万、魁玉、曾国藩、郑敦谨四位大员反复公开强调说:“毫无确供。”既然没有准确的口供,为什么明知不应为而为之,一定要用一篇漏洞百出的口供给张文祥定罪呢?

之前慈禧太后对张之万和魁玉的奏结大加训斥,十分不满,等看到曾国藩几乎相同的奏结后,她终于明白了,刺马案不可能再弄清了,这口气必须得咽下去。她将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以及稀里糊涂的审案结果。在慈禧太后的首肯下,朝廷终于发出了谕旨,正式肯定曾国藩、郑敦谨的奏结,以“张文祥潜通海盗图谋报复”定案。这份漏洞百出的奏结最终成为官方认可的定谳,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同治十年(1871)二月十五日,曾国藩奉旨监斩,在江宁小营刑场将张文祥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马新贻四弟马新祐为了增加张文祥的痛苦,特命刽子手用钩子钩肉,钩一下割一下,从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才割完。在残酷的处刑过程中,张文祥始终未出一言,视死如归,颇有英雄气概。他的名字却在史籍中被刻意改为“张汶祥”,“文”字加水,表示其江洋大盗的身份,有蔑视他的意思。

受到牵连的还有不少人。张文祥的儿子张长福时年十二岁,也受到牵连,被阉割后发往新疆为奴。其女张宝珍、张秀珍因许嫁已定,并不知情,各归本夫。督标中军副将喻吉三因疏于防护,被革去提督衔,降二级调用。把总唐得金等人均因失职罪名被斥革。

马新贻被运回山东菏泽老家安葬。对于他的身后事,朝廷也极尽隆重之能事——同治皇帝亲赐祭文、碑文;谥“端敏”;恩加太子太保,入贤良祠,以总督阵亡例议恤;在江宁、安庆、杭州、海塘、菏泽等地为其建造专祠,春秋官为之致祭。其子马毓桢加恩赏给主事,分刑部学习行走。如此生荣死哀,实为晚清督抚中前所未有的待遇。但无论如何,随着马毓桢扶柩离开,马氏在两江再没有任何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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