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觉睡到天崩地裂,从混沌初到混沌末。再次睁开眼睛时,窗外的阳光强烈地刺激着眼球,耳朵轰轰作响,吸了吸鼻子,天啊,感冒了。刚探起头来,就看到一双黑黑的眸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是传志大哥的女儿,招弟。招弟扎着两只朝天辫,小脸红扑扑的,像看仙女一样盯着何琳看。
“花婶婶。”小姑娘忽然怯生生地叫了一声,露出缺齿的小乳牙。
“你几岁了?”
“八岁。”
“为什么叫我花婶婶?”
“奶奶叫叫的。”
“你为什么叫招弟?”
“要个弟弟来。”
“怎么招?”
“添。”
“花婶婶漂亮吗?”
“漂亮——衣裳好看……”
“人好看还是衣裳好看?”
“衣裳好看。”
“你花叔叔呢?”
“不知道——喝酒去了。”
“奶奶在干吗?”
“做饭,杀鸡呢。俺家的鸡。”
看着自己穿戴整齐,腰带都没动过,何琳知道昨晚传志没怎么着她。一看表快十一点了,不由羞愧,“懒媳妇”恐怕要落头上了,想想在火车上传志还求她,让她到家后勤快点,多少表现一下,给他面子。一想到这儿,这个城市姑娘赶紧下床,突然脚抽了回来,右鞋里怎么黏黏糊糊的?提起来一看,差点没恶心倒,两根狗屎棍正躺在鞋洞里。她连忙反过来磕地板,总算抖落出去了,掏出纸巾狠狠地擦!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了,一天心情的基调就定下了,对那只京巴的成见算是刻骨铭心了,不仅是“色狼”,还邋遢得要命。
“哪来的这狗?”
“二叔过寒假从北京抱回来的。”
“偷的?”
“偷抱人家的。”
哼,看不出来呀。
招弟这孩子赶紧跑出去把新发现报告给正用热水冲洗脸盆上鸡毛的奶奶:“狗狗把粑粑拉到花婶婶的鞋里了!”一连说了两遍,她奶奶才反应过来,回了一句:“小狗见了生人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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