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自己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不再浪费时间去想念和回忆。
想念是一把利刃,把心割裂。而回忆,则是隔离现实的盾。
听说有种叫大欢喜的天下至毒,能让吞服者一生陷入幸福的魔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发现——
原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幻觉,在别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疯子。
黄粱一梦,惨不忍睹。
最后,在极度的痛苦和扭曲中,死亡。
我不想活得那么可悲,何况很多时候,遗忘远比记得更快乐。
我忘不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想忘记。
但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想。
拖着有些发麻的腿走进书房,我一声不吭地将易笙的御座清空。
直到那里复于空荡一片,我才满意地回到书桌旁打开电脑浏览,看看出版信息,扫扫官方网站,再瞄瞄最近走红大卖的小说类型,为下本小说打基础。
我不是真的勤奋,事实上我懒得几乎无药可救,一再被人称为拖稿大王。但这些年我却非常努力,令很多人跌破眼镜的勤奋着。
只因为我知道寂寞最大的敌人是忙碌,而抵抗不安最好的方式便是工作。
在那些不安而寂寞的日子里,正因为忙碌的工作,忙碌的学习,忙得恨不得在图书馆里扎帐篷,忙得让婉婉想催稿都没有太多机会,我才没有闲暇去胡思乱想,想为什么易笙不联系我,想他现在又抱着哪一个美人,看着哪一双眼睛……
我本性内向,个性别扭,不适于群聚生活。平日里伪装的活泼也只为一时的需要,需要一些声音填满空洞寂静的世界,让自己不真的那么空洞。
而在离开易笙之后,我竟忘记了所有的需要,仅仅只是无声的、沉默的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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