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八八年的伦敦,是一座藏污纳诟的城市。英国各地,乃至于在德国等欧洲大陆无法谋生的人们,像污水流入水沟一样第流经伦敦。
这些人毫无列外地都都住在东郊,也就是所谓的伦敦东区(贫民区)。当时经常有七万五千人在那个贫民区里蠕动着。
散发出腐臭味道的成排出租房子里,一个房间住着好几个家庭,地下室还有人与猪同居的情况。
偷猎炉子、狗、老鼠等人住的房间最可怕。为了把那些动物的毛皮卖给商人,他们在房间里剥皮,所以总是弥漫着动物的毛发臭味,而他们的妻子做手工糊火柴盒的浆糊味,则与厨房腐败的鱼鱼蔬菜混在一起。可是,住在那样房间的人,却绝少打开窗户。因为房子的外面也一样臭。
然而,他们的生活还算好,因为贫民的下面还有将近十万人口的赤贫阶层。他们没有固定的收入,被迫过着比贫民更低等的生活。他们衣着简陋,没有鞋子可以穿:有鞋穿的人,对他们而言鞋子比较像是装饰品,并没有太大的实质用途。
最让人惊讶的是,还有人过着比赤贫阶层更糟糕的生活,他们是乞丐、流浪汉、罪犯等等。这些人的数目不下于一万一千人,他们饿着肚子,整日像狗一样在东区徘徊,四处寻找食物,睡在建筑物的屋檐下或空地上。他们虽然是人,却过着和动物没有什么差别的生活,只求能活下去。
生活在底层的人们中,女性大多站在街头拉客,靠出卖肉肉体为生:男人能做的工作则是捡狗大便,把狗大便卖给皮革的鞣皮业者,因为狗大便能让皮革有更好的光泽。
不管怎么努力,他们辛苦了一天所能赚到的钱,大约只是西区的有钱人们赏给擦鞋匠的小费。上一个世纪末伦敦东区的边缘,就是这样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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