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有不完之理。
女娲曾以甚深法力,发绝大愿心,在大荒山(女娲炼石补天的地方)无稽崖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之缺。事情到此,本来已了。哪知在另一个时空中,出了一位有大力量的人物。这人物虽有夺天地造化之功,但一生不顺,失意中乃精神散乱,做事随性胡为,在这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石中偷了一块,营造自己的一片太虚幻境。对旁人却说:当初补天之石原有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一块是多出来的。殊不知他这一大胆妄为,竟令这一时空的人魔妖兽均大受荼毒:苍天之缺口虽大致弥合,但石头少了一块,瑕疵自然难免。以有穷南部大荒原为中心,千里方圆中,每百年便有一次天火之劫。不过,只要人们把这劫难忘记,在天劫到来之前,日子照常过。
老不死在这寿华城已经活了一百多年了。从七十多年前城池奠基开始,他就生活在这个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这座城池的名人,上至葛阗,下至金织,都知道他的存在。一个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只要集中地在一个地方晃来晃去,总能让人家知道他。但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整个寿华城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只是偶尔讲到一些失去了主人公姓名的笑话,才把他这个人拉来做故事中的主人公,作为寿华城的故事中愚蠢、迂腐、贪婪、胆小、无能的象征。至于他真正的事迹,整个寿华城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可怜的老头子,是一个被全城记住的人,又是一个被全城忘记的人。
不但别人把他忘记了,连他自己也几乎被自己忘记。如果不是七十二年前埋下的那七十二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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