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霭没想到会是这样,她以为至少也得开庭审判,双方律师辩来辩去,一直到最后判刑的时候,法官才会问她想如何处置王兰香,那时她就宽宏大量地提出让王兰香去看心理医生,既起到威慑王兰香的作用,又没赶尽杀绝。如果王兰香不肯去看心理医生,那她就要求法官重判王兰香。
却原来跟对方律师谈谈就算撤了诉了?撤了诉就根本不开庭了?法官也不查看一个字据什么的,也不问她,就凭对方律师一句话就认定她愿意撤诉了?那万一对方律师玩花招,她没说的话也给她编个出来,她岂不是吃了闷亏还不知道?
只怪她不懂美国的法律程序,也没向C大法律服务处的人请教这一点,结果让王兰香的律师钻了个空子。她生怕王兰香这次没受到法律惩罚,会继续骚扰她,于是问公诉人能不能下个restraining order(禁止令),禁止王兰香靠近她。
但公诉人说那就是另一个case(案子)了,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撤诉之后,就不能再起诉。如果她想法庭对王兰香下restraining order,她得重新申请,而且被告至少要有两次以上登门骚扰之类的行为发生,法庭才有可能下禁止令。
她只好怏怏地离开了法庭,回去后跟滕教授把事情经过一讲,滕教授安慰说:“她应该不敢来骚扰你了。以前她是因为不懂法,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才会那么瞎胡闹。连我们两人都没想到啐一口有这么严重,她那种不读书不学习的人,就更想不到了。现在她知道这样闹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她就不敢再闹了,因为她不是疯子,只是无知,而且她是个财迷,闹一次,花掉两三万,她有几个两三万供她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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