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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理学的天下——宋元明清时期 中国,非变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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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是近代变法维新运动的领袖。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德国强占山东胶州湾,帝国主义一步步瓜分中国的形势愈来愈严重,民族危机迫在眉睫。

康有为曾多次上书给光绪皇帝,希望实行变法,挽救国家危亡,但上书被清廷大臣扣压,未能到达光绪皇帝手里。康有为发愤著述、讲学、宣传变法思想,还积极进行活动,联络同党,结成“粤学会”、“知耻会”等组织,为变法救国大造声势。在这种风气影响下,北京和全国的学会、学堂、报馆纷纷成立,维新变法进入高潮。此时,康有为第五次上书给光绪皇帝,请求赶快实行变法。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正月初三,光绪皇帝令大臣李鸿章、翁同和、荣禄、廖寿恒等在部恒衙门召见康有为。随后,康有为奉命进呈《统筹全局折》,进一步指出,迫于当前形势,中国非变法不可,“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见《戊戌变法》第二册)同时,恳请光绪皇帝参照日本明治维新的经验,“大誓群臣,以定国是”,立即着手变法。

这年4月23日,光绪皇帝颁发“定国是诏”,宣示中外,实行变法。接着,光绪皇帝接见康有为,表示了“今日诚非变法不可”的决心。康有为侃侃而谈,陈述了变法的必要性、内容和步骤。光绪皇帝予以首肯,即命他“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后又提拔内阁侍读杨锐、刑部候补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4人为军机章京。康有为的奏折通过他们上呈光绪皇帝。此后一百天中,康有为上了30多道奏议,提出了一条在不改变现行帝制条件下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但实际上能推行的仅仅是定国是(一句空话)、禁缠足(仅为劝告)、振兴农业、各省设商务局、办铁路、设邮政、改军制、废八股、变科举、开学校、设报馆。这些被称为“百日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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