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年前,当高举艺术和人性旗帜的文艺复兴运动席卷整个欧洲时,有一场更为深刻和意义深远的运动也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着,这就是宗教改革运动。
说是改革,其实就是一场革命,一场心灵深处的革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段历史也就是一段心灵的历史——曾经被天主教会禁锢并扭曲的心灵,重新释放并回归真理的历史。自此以后,上帝从壁垒森严的神龛又回到人们沧桑而干渴的心灵中,成为欧洲信心与进步的内在动力,将欧洲文明带上了一条近代化之路。
韦伯在其代表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就指出,近代资本主义的最初发展便得益于宗教改革中所形成的新教伦理。可以说,若是没有宗教改革,欧洲的天空,或许还是阴暗,只有一群孤独而好斗的人文主义者,在半空中嘲讽和呐喊,而岿然不动的,依然是那千年壁垒。
而在这场运动中,最不可或缺的人物无疑是马丁·路德与约翰·加尔文,正是他们,掀起并领导了这场运动。
1517年马丁路德的《95条论纲》,1535年加尔文的《基督教原理》,1555年日内瓦神权共和国的最终确立,标志着宗教改革从开始到理论确立,再到实践的整个过程。
历史上,对两个人的评论是褒贬不一,众说纷纭的,但无论如何,他们是无愧于“宗教改革两巨人”这一称号的。
路德和加尔文,在那个时代,不但是思想的旗手,也是实践的旗手,在他们直接领导或间接影响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实践,从而确立了新教。马丁·路德就其实践来说,更多的是一个摧毁者,而加尔文则更多的是一个建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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