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是“业报轮回”的理论基础;业报轮回是早期佛教的宗教核心。
按照后来佛教比较普遍的说法,“十二因缘”是涉列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的因果链条,现世的果必然有过去世的因,现世的因必将引出未来世的果。十二支在三世因果中的循环运行就是这样的。
这就叫做三世二重因果。这里的“世”,指有情的一生。过去的一生行为,决定今世一生的状况;今世一生的行为,决定来世一生的状况,这就是因果报应。
作为能够导致果报之因的行为,叫做“业”。“业”是梵文的意译,音译“羯磨”,意思是“造作”。业分身(行动)、口(言话)、意(思想)三类,也就是人的一切身心活动。任何思想行为,都会给行为者本人带来一定的后果,这后果叫做“报应”或“果报”。业有一种不导致报应决不消失的神秘力量,叫做“业力”,“业力不失”是联结因果报应的纽带。作什么性质的业,得什么性质的报,这是铁的法则。所谓善有福报,恶有罪报,是其主要内容。报有迟早,有“此世报”,也有“它世报”。报是必然的,不可逆转。按照善恶罪福的业报法则,有情流转在“三界五道”中。“三界”是佛教根据禅修的程度和想象,对世俗世界的划分,所谓欲界、色界和无色界,“五道”则是按照经验和宗教传说对世间“有情”类的划分,所谓天(神)、人、畜牲、地狱、饿鬼。也有讲六道的,即另增“阿修罗”一道。“阿修罗”是一类专与天神战斗的恶魔,来自古印度神话。作善业的生于天、人二“善道”,作恶业的堕于畜牲等“三恶道”。善恶有程度不同,即使生于同一“道”中,也千差万别。人的贫富寿夭,就是这种业报造成的。这“道”既包括“有情”自身,也包括不同“有情”所处的周围环境。这样,“业报”的宗教理论,就成了早期佛教的创世说,也成了解释人生差别和社会不平等起源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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