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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美利坚文学的百花园 清教徒时代的悲剧之爱——《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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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

——霍桑《红字》

纳撒尼尔·霍桑出生于新英格兰一名门望族,他家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到他父亲这一代,家境已经大不如前。14岁时,霍桑到祖父的庄园上住了一年。那附近有个色巴果湖,霍桑经常到那里打猎、钓鱼、读书,充分领略自然风光。据他晚年回忆,他的一生以这段时间最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僻个性和诗人气质,也是在这里形成的。

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霍桑,他自幼性格阴郁,耽于思考;而祖先在迫害异端中的那种狂热,则使他产生了负罪感,以致入大学后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个“W.”表示有别于祖先。从他12岁以来的日记判断,他在观察及写作上,都是早熟的。

1825年,22岁的霍桑从大学毕业后,回到萨菜姆故居,一住就是12年,把时间全都用在了思考、读书和写作上。由于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他最初的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匿名发表的,他甚至还焚毁了一些原稿。经过长时间的磨练,霍桑终于在1837年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从此以善于写短篇小说而着称。

霍桑的身世和经历是形成他的复杂的世界观和独特的创作思想及手法的直接根源。

《红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1850年该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成为当时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

《红字》描写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跟丈夫从英国移居当时尚属英殖民地的美国波士顿。中途丈夫被印第安人俘虏。海丝特只身到美后,迫于生活,被一青年牧师诱骗怀孕。此事,被当地虚伪的清教徒社会视为大逆不道。当局把海丝特抓起来投入监狱,游街示众,还要终生佩带象征耻辱的红色的A字(Adultery:通奸女犯),站在示众台上受审。州长亲自主持了对海丝特的审讯,她所属教区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一个被公众视为最高道德典范的诱骗海丝特的奸夫,也假惺惺地劝说她招出奸夫的姓名。但海丝特宁愿一人受辱,誓死也不招供。在远离社会、远离人群、受尽屈辱的处境中,海丝特孤苦顽强地生活着,全仗刺绣为生。她生活中的惟一支柱是抚养掌上明珠般的女儿珠儿。海丝特这种忍辱负重、代人受过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使丁梅斯代尔大为感动,也大受刺激,不久他便心力交瘁地病倒了。而获释归来,一直在暗中侦察底细的海丝特的丈夫罗杰·奇林渥斯医生,在给丁梅斯代尔治病中,已基本了解到了真情,并欲置丁梅斯代尔于死地。为了逃脱,海丝特跟丁梅斯代尔议定在新市长就职那天,带上孩子一同乘船逃走。但此事也被奇林渥斯识破,逃脱不成。于是,丁梅斯代尔在新市长就职那天,携海丝特和珠儿走上示众台,当众宣布了自己诱骗海丝特的事实,并死在海丝特怀抱中。海丝特也从此得到了解放,带着珠儿远走他乡。若干年后,珠儿长大成人,安了家立了业,而海丝特却一人再回到波士顿,仍带着那个红色的A字,把耻辱的红字变成了道德与光荣的象征,直到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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