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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艺术巨擘 荷兰之子伦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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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老的伦勃朗坐在两个年青画家和一群漂亮姑娘中间。他们把站在街边的伦勃朗当成疯老头,请他喝酒,叫他扮演所罗门王。伦勃朗也许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年轻时代,接受了这个邀请。

“忧愁和智慧一同生长……”

在一片哄笑声中,伦勃朗背诵着所罗门王的箴言。也许是酒的原因,他的老眼潮湿明亮。向着哄笑的年轻人,伦勃朗说了他的一生。

这是影片《伦勃朗》的最后一段。之前的字幕是“最后一年……”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只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光暗。这一名词,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光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光暗是绝然不同的。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佛罗芒坦视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伦勃朗(1606—1669年)是莱顿一家磨坊主的儿子,父亲让他上大学,想使他成为法律家。由于天性爱好绘画,伦勃朗只上了6个月大学就休学了。他先跟从鹿特丹的一位画家学艺,17岁时去阿姆斯特丹,进了一位崇尚意大利画风的、很有名声的同乡画家拉斯特曼的画室。功成名就之后,伦勃朗的第一批作品是画他父、兄、母、姐的肖像,其中以他的一幅戴金盔的兄长肖像最出色,显示出了画家新的探索成果:用光的明暗强烈对比手法,突出形象的主要部分,造成心理刻画的效果。这种画法使主题鲜明,尤其受光部分的质感极为强烈,画面的其余部分则很暗,欧洲的美术史家称之是“紫金色的黑暗”。不久,他的巨幅《杜普教授的解剖课》(1632年作)的集体肖像画,又确立了他的艺术声誉。这种带风俗性的集体肖像画,是时代的需要。在照相术未问世以前,资产阶级同业公会都喜欢悬挂这种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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