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礼拜在《壹周刊》上面写的小说连载,我都是一鼓作气写好几个礼拜的分量,交出去后,就集中精神在下一本书的故事上。等到稿量快要见底,我再回过头来写这分连载。
由于这分连载不是小说,而是我的真实人生,所以我要做的不是幻想,不是设计铺排剧情,对我来说只要把事先列在一份叫「二哥哥很想你备忘录」的档案中的事件表,按照时间序列挑出我想保存的东西写下来,再扣掉即使发生过但我完全不想回忆的部分……
每次被通知《壹周刊》的连载稿量见底,我其实都很高兴,因为我真的很想Puma,借着写这个故事我可以将Puma偷偷带回我身边。杂志出版后,我会撕下《壹周刊》的故事页,开一个小时的车去看看Puma,将那一张故事页折放在它身边。
「二哥哥在写你喔,放心,把你写得很可爱啦!」我摸摸它。
只是很多人会问,你的记忆力有那么好吗?
我的记忆力也许比一般人好一些,但我之所以能够牢牢记住生命中重要的事件、人物、场景甚至是对话,我总是说,是因为我常常回忆。
真的,太多美好的事物我难以忘怀,许多动人的画面我想忘也忘不了。
单纯将我回忆过无数次的那个自己写下来,不难,但我已经有快一个月没办法好好写这分连载,据说搞得杂志编辑很紧张,拖稿严重,让负责插画的人大概也想掐死我。
我极度逃避回忆我人生中最痛苦的部分,每次打开电脑,坐定了要写,就会产生恍神的灵异现象。
那些事,这三年来我可以不去想,就完全不去想,大量残酷的记忆被我踢到大脑的角落,积了灰,布满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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