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森先说他记不清了。那只不过是寻寻常常的一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再说这段时间一直忙于应付考试,实在是难以记起那一天的每时每刻自己都在什么地方干了些什么或和什么人在一起。
警探们不着急,他们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耐心。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好好回忆回忆,他们启发道,那一天并不是那么久远,才刚刚过去八天,也就一个星期多一点儿。要不咱们再从头开始,想一想星期三你都上了些什么课,再一点一点地往后捋,这就比较容易了吧。
纳森面现难色,他说他其实是记得的。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也就罢了,他早招了,但是因为涉及到了另外一个人,他总不好出卖朋友吧。
那个人是理查德·洛易。
纳森·里奥普说,星期三下午没课,他和理查德先在费尔茨烧烤店吃了午饭,然后开着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去林肯公园看鸟,顺路买了一瓶杜松子酒和一瓶威士忌。他们喝得很高兴,但是谁也不曾醉。理查德的父亲是不允许他喝酒的,他怕家里人从他的气息中闻出了酒味,决定吃了晚饭再回去,两个好朋友便一起去了爱黎司路和53街交界处的椰子园餐厅。晚饭以后,两个人又沿着63街兜风,想找两个“没事可干的姑娘”玩玩,很快就找到了。他们叫了两个女孩子上车,一路开到杰克逊公园。“我们在公园里找地方坐下来喝酒。但是没和那两个姑娘谈成,她们很不上道,我们就打发她们走了,然后我们也各自回家了。”
警察们开始就这一段话细细地盘问。那两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纳森说一个叫爱德娜,一个叫梅怡,但是不知道她们的姓。长得什么样?20岁左右,个儿不高。你们具体是在什么地点诳她们上车的?什么时间?姑娘们说她们可以跟你们走多远?你们接吻了吗?她们在什么地方和你们分的手?什么时间?你们到过林肯公园里的哪些去处?看见了什么样的鸟?晚饭吃了些什么?喝了些什么?你和洛易先生又是什么时候分手的?你送他到家是什么时间?你自己是几时到家的?当时家里都有谁?那两个姑娘叫什么来着,你能不能再说一遍?你肯定她们没有提起她们姓什么?……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Edge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dd123.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