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吃肉,海鲜也不吃,粘腥带荤的食物一概拒绝。
我不吃肉,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狂热的环保主义者。虽然我也举双手赞成植树造林,绿水青山。但我始终认为,对人类构成威胁的动物,在这个世界上的数量越少越好。看见坐在电视里侃侃而谈,对狮子和鳄鱼充满同情的人,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觉得他们是在助纣为虐,一点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
我不吃肉,是因为我的味觉异常敏锐,如果蒙起我的眼睛,端上两盘牛羊肉,嗅一下,我就能告诉你,此是牛,彼是羊,羊肉比牛肉膻;鸡鸭也是如此,煮熟了,酱了,再风干了,各取一片放在嘴里,嚼一口,我就能把它们区分出来,因为鸭子比鸡少许有点腥。如此敏锐的味觉造成了我对食物非常的挑剔,从小养成了偏食的习惯。不吃肉,几乎所有的肉都不吃,瘦猪肉馅和菜包的饺子还行。不吃蟹,不吃虾,海里的动物只吃带鱼和黄花鱼,还得是狂搁葱姜蒜,再加料酒,料酒我都怕去不了鱼腥味,得搁白酒“二锅头”。所以要是不胜酒力的人吃了我们家做的鱼,走路有可能打晃儿。如果我是生活在丛林里豺狼虎豹,赶上饭点,羚羊斑马就是跪地下求我吃了它们,我也不会看它们一眼。并不是因为我善良,不忍心伤害它们,原因就是我不吃肉。退一步说,我可以参加捕猎,但也是重在参与,我宁可用爪子拍死猎物,也绝不会咬它们一口。这一点,国宝熊猫和我有点类似,身为食肉类动物,可胃里全是竹子。
我不吃竹子,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红柿,洋名叫番茄。记得小的时候,一到夏天,母亲每天都会挑几个没有疤拉的西红柿放在脸盆里用自来水拔凉,通红的柿子圆的,屁股朝上飘在水里,放学回家,挑一个大个的,带着丝丝的凉意,咬一口,然后将酸甜的果汁嘬进嘴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爽了。在我的少年时代,西红柿对我的诱惑力,绝不亚于现在的任何一位超级名模(含苏菲玛索、舒琪和张曼玉)。在这里我想说一句,比喻时,我先想到了张曼玉,接着又想到了舒琪,她们两个人都能和西红柿的诱人相媲美,我费尽了思量,权衡再三,难以割爱,所以毅然做出并列比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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