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贵侦办伴崎敦也凶杀案的所有警员们敬启:
我是前几天在荒川发现的尸体——长峰绘摩——的父亲,长峰重树。有一件事我一定得告诉各位,所以便写了以下这封信。
我想各位应该已经知道了,伴崎敦也就是我杀的。
动机或许也不用我再赘述,就是为小女复仇。
对于丧妻多年的我而言,绘摩是唯一的亲人,是无可取代的宝贝。正因为有她,再苦的日子我都撑得下去,而且还能对今后的人生怀有梦想。
伴崎敦也却夺走了我这无可取代的宝贝,而且做法凶残疯狂,让我完全感受不到他的任何一丝人性。他把小女当作牲畜对待,不,甚至可说只是当作一块肉来处理。
我亲眼目睹了当时的情形。因为那披着人皮的禽兽,把蹂躏绘摩的样子全都用摄影机拍了下来。
你们可以了解我看到录像带时的心情吗?
就在我感到悲伤难抑的时候,伴崎敦也回来了。对他来说,这应该是最倒霉的一刻。但是对我来说,这是最棒、也是绝无仅有的机会。
我一点也不后悔杀了他。如果你们问我这样就雪恨了吗?我只能回答,并没有。可是如果我什么都不做的话,我觉得我应该会更不甘心吧。
伴崎未成年,而且他不是蓄意杀死绘摩的,只要律师辩称他是因为喝了酒或是嗑了药,而无法做出正常的判断,法官就有可能判一个轻到不行的刑期。这种优先考虑未成年者的自新机会,然而却完全无视被害人家属心情的主张,我是可以预见的。
如果在发生这件案子之前,我或许也会赞成这些理想主义者的意见。但是现在,我的想法不同了。遇到这种事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曾经做过的“恶”,是永远无法消失的,即使加害者改过自新了(现在的我可以肯定的说:那是不可能的。不过这里是假设),但他们所制造出来的“恶”仍然会残留在被害人心里,永远侵蚀着他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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