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的狗吃了用铝箔包着的垃圾,不得不花一千美元去照X光。我公寓大楼后面的院子里满是垃圾和碎玻璃。那里是大家停车的地方,一滩滩有毒的东西等着毒死猫狗。
即使是顶着一个秃头,那个兽医看起来也像一个很老的好朋友。好像一个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孩子。有张我小时候天天看到的笑脸。下巴上的小酒窝和他鼻子上的每粒雀斑,我全部一清二楚。他两颗门牙中间的风,我知道他怎么用来吹口哨。
目前,他正在给我的狗打针。站在一间贴了白瓷砖的冰冷房间里那张银色不锈钢桌子旁边,一手抓住狗脖子上的皮,说到心丝虫什么的。
我在电话薄里找到他的时候,正哭得眼泪汪汪,深怕我的狗会死。不过,还是看到了他的名字:兽医肯尼斯·魏尔柯克斯。一个说起来,为了某种原因而让我很爱的名字。我的救星。
现在,他把狗的两只耳朵一一翻过来,又说道犬瘟热什么的。在他的白袍子的胸前口袋上绣了行字,是“肯尼斯医生”。
就连他的声音听来也像由遥远的过去回响而来。我以前听过他唱《生日快乐》,在打棒球时大叫:“一好球!”
就是他,我以前的老朋友,可是太高了,眼皮又肿又黑,还向下垂。下巴下面的肉也太多了。他的牙齿看起来有点黄,两眼也没有那么亮蓝。他说:“她看起来不错。”
我说,谁呀?
“你的狗。”他说。
我望着他,望着他的秃头和蓝眼,问道:“你在哪里上学?”
他说了一个在加州的什么大学,是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地方。
我小时候他也很小,我们是一起长大的。他有一只叫“史吉普”的狗,整个夏天他都打着赤脚来来去去,总是去钓鱼或是造树屋。我看着他,还能想见那个寒冷的下午堆出一个非常完美的雪人,而他的奶奶站在厨房里窗子前面看着的情形,我说:“你是丹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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