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中叶,在我们这个奇怪的世界上,有一类人开始变得愈来愈多。他们大都快上了年纪,被大家称为“科学家”,这个称呼颇力恰当,可是他们自己却非常下喜欢。他们对于这个称呼是如此之厌恶,以致在他们那份叫作《大自然)的有代表性的报纸里一直谨慎地避开它,好像所有的坏字眼都源出于它似的。不过,伟大的民众及其出版界却十分清楚,他们就是“科学家”,不论什么场合,只要他们一露面,人们最起码也得把他们称为“卓越的科学家”。“杰出的科学家”,或者“著名的科学家”。
当然,本辛顿先生和雷德伍德教授早在作出这个故事所要说的奇异发现之前,就完全当得起那些称呼。本辛顿先生是皇家学会会员,化学学会的会长;雷德伍德教授是伦敦大学邦德街学院的生理学教授,曾经受到过反活体解剖分子们的下流诽谤。他们两人从年纪很轻的时候起,在学术上就颇有独到之处。
这两位科学家的相貌当然是普普通通的,其实所有真正的科学家都无不如此。要论个人特点,一个世界上最不起眼的演员都比整个皇家学会所有会员加在一起的还要多。本辛顿先生五短身材,头顶非常之秃,辽微微有点驼背;他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足蹬一双布靴,由于脚上长了许多鸡眼,把布靴割开了好多口子。雷德伍德教授也是同样貌不惊人。直到偶然发现”神食”(我一定得坚持这样称呼它)之前,他们都过着勤勤恳恳。默默无闻的生活,很难找到什么事情来讲给读者们听。
本辛顿先生的功名(如果可以这样来讲一位足蹬破布靴的先生的话),是通过他对毒性更大的生物碱的卓越研究得来的。至于雷德伍德教授是怎样扬的名,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反正我知道他非常有名就是了。这类事情往往如此。我想可能是因为一部由《明镜时报》出版的著作,其中有着无数插页,都是些脉博描记器画出的图像(笔者姑且作此说。以就正于读者),再加上一个好听的新名词,他就因力这本书出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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