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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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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罗伯达这种类型的姑娘,为什么在此时此刻到格里菲思公司厂里来求职(还是小小不言的一个职位),毕竟是事出有因。原来罗伯达同克莱德的生活际遇和他同家庭的关系多少相似,她也对自己的命数感到大为失望。她是泰特斯·奥尔登的女儿。泰特斯是个庄稼汉,住在比尔茨附近。比尔茨是米米科县一个小镇,离莱柯格斯以北大约五十英里。罗伯达自幼时起就净跟贫穷打交道。祖父埃弗雷姆·奥尔登早就在这里务农,她父亲是埃弗雷姆三个儿子里头最小的一个,由于命运多舛,到了四十八岁时,还住在父亲传给他的老宅里。那座老宅,当时已经破旧不堪,急待修缮,到如今差不多快要塌下来了。过去,这种类型的房子曾被看作情趣高雅的典范,从而造出了不少令人喜爱的、有山墙的屋宇,点缀着新英格兰各地城镇和街道。可是如今,这所房子由于油漆剥落,缺少屋顶板和大石板(过去,从大门口直达大楼前门那条曲折的通道,就是用这类大石板砌成),早已呈现着一片凄凉景象,仿佛一位老人一迭连声在咳嗽,说:“哦,我的日子可不好过哪。”

屋内陈设跟户外几乎相差无几。天花板、楼梯板都已松散,不时发出吱嘎吱嘎的怪声。窗前有的垂着窗幔,有的就没有。家具既有老式的,也有新式的,全都有几分坏了,混杂在一起,显得乱七八糟,就不用多说了。

罗伯达的父母,就是那种美国精神的典型代表人物,他们否认事实,崇尚理想。泰特斯·奥尔登就是这样芸芸众生中间的一个:他们从呱呱落地起,一直活到与世长辞,到头来连活着的意义都没有闹明白。他们刚见世面,就误入歧途,最后如坠五里雾中,倏然消失。泰特斯如同那两个跟他差不多糊里糊涂的哥哥一样,他之所以当庄稼汉,就仅仅因为他父亲是个庄稼汉。如今,他之所以守着这个农场,就是因为他父亲把这个农场传给了他,同时,留在这里农场播种耕耘,比上别处去碰运气要容易得多。他入了共和党,因为他的父亲生前就是共和党,而且全县也都是支持共和党的。他脑子里从来没有过与之相反的想法。他的政治和宗教观点,以及一切有关好坏是非的概念,都是从他周围的人那里借来的。这一家子人,从来没有一个人读过一本严肃、富有启发性,或是内容正确的书——简直一个都没有。不过,从传统道德与宗教观点来说,他们毕竟是无与伦比的——诚实、正直、敬畏上帝、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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