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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是很随便的把这题目捉来。因为我想写一点类乎《阿丽思漫游奇境记》的东西,给我的小妹看,让她看了好到在家病中的母亲面前去说说,使老人开开心。原是这样的无什么高尚目的的写下来,所写的是我所引为半梦幻似的过去当前有趣味的事,只要足以给这良善的老人家在她烦恼中暂时把忧愁忘掉,我的工作就算是一种得意的工作了。谁知写到第四章,回头来翻翻看,我已把这一只善良和气的有教养的兔子变成一种中国式的人物了(或者应说是有中国绅士倾向的兔子了)。同时我把阿丽思也写错了,对于前一种书一点不相关连,竟似乎是有意要借这一部名著,来标榜我这不成体裁的文章,而结果又离得如此很远很远,俨然如近来许多人把不拘什么文章放到一种时行的口号下大喊,根本却是老思想一样的。这只能认为我这次工作的失败。

我把到中国来的约翰·傩喜先生写成一种并不能逗小孩子发笑的人物,而阿丽思小姐的天真,在我笔下也失去了不少。这个坏处给我发见时,我几乎不敢再写下去。我不能把深一点的社会沉痛情形,融化到一种纯天真滑稽里,成为全无渣滓的东西,讽刺露骨乃所以成其为浅薄,我实当真想过另外起头来补救的。但不写不成。已经把这个作品的引子作好,就另外走一条路,我也不敢自信会比这个就好些。所有心上非发泄不可的一些东西,又象没有法子使它融化成圆软一点。又想就是这样办,也许那个兔子同那个牧师女儿到中国来后,所见到的就实在只有这些东西,所以依然写下来了。

写得与前书无关,我只好在此申明一句,这书名算是借重,大致这比之于要一个名人题签,稍为性质不同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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