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一个人钻进了一家酒吧,要了一瓶上等烈酒,开始往下灌。乐人正在演奏,那个糟糕的歌手开始模仿起贝蒂·希金斯,那一曲《CASABLANCA》唱得真是糟糕透了,和毛驴的放屁一样愚蠢。酒鬼惟一能做的事情只能是喝。他信得过酒。酒到了一定的时候会在他的肉体里唱歌的。酒是最好的歌手,它胜过斯特华特,胜过列侬、惠特尼、正直兄弟、ABBA乐队,它甚至胜过了用汉语歌唱的歌手酒鬼。然而酒鬼那小子不行了,他让酒害了,他掉进酒缸里再也爬不上来啦!
耳朵里到处都是声音。鼓、电脑打印机的针卡、干杯、“这狗日的不是东西”、皮肉生意、手机的鸣叫、嗑瓜子、打嗝、“买五杯送一盘水果”、阿拉伯兄弟的交谈,还有电视屏幕上的施拉普纳。酒鬼眯了一只眼,无目标地打量。他的打量是投入的,却又是目中无人的。酒已经使他的瞳孔散光了,像杯子的边沿,一对情侣正在接吻,酒鬼看见小伙子已经把舌头伸到姑娘的嘴里去了,他喉头的位置在那儿,往上吊。这是做爱的途径之一,不需要床,不需要太多的动静。乌龟。河蚌。高潮是遗忘吗?高潮是饱和,短暂,随即放弃。酒鬼把手伸进裤裆,抚摸自己,没有任何起色。车祸之后他就彻底不行了,车祸杀死了一个男人,只给他留下一条性命。这等于说,酒鬼的身上每天都背了一个“男人”尸体。
耿东亮在哪儿?这是个漂亮的小伙子。可爱,简单,羞怯,干净。男人必须干净,但是酒鬼脏。因为酒鬼不是男人。酒鬼决定把耿东亮叫来,陪他说说话,陪他喝点酒。酒鬼站起身来,打了一个趔趄,走到吧台,拿起了投币电话。他摁下了耿东亮的寻呼号,他要把这个小伙子呼来。他一定会来。羞怯的男孩才是好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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