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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19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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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目的——反正那些目的都很伟大就是,中央派了一位女记者下来采写典型。到了省里,省革委主任介绍说,下面有个李芙蓉,很不错的。记者来头大,见的世面大,看了些有关李芙蓉的材料,并不觉得怎样的特别惊人。她真正被感动的,是女人的同情心。

李芙蓉在社会上很辉煌,家庭生活却不如意。她调县以后,把在镇搬运公司当临时工的丈夫也带来了,还给他转成了国家干部。可是男人不晓得是怄她“破鞋”的气,还是怄自己低老婆一等的气,总是打不起精神,动不动就拿老婆当靶子练拳脚。李芙蓉也不晓得是有愧还是有德,每次只要男人发火,她就关上房门,咬紧牙关,不吭一声,任其发泄。有时难免被来找她汇报工作的其他干部撞见。有些实心眼的干部,比方接替李芙蓉当小镇镇长的胡月兰,出于义愤,往往把这样尴尬的事拿到大会上去说,弄得全县都晓得自己的父母官在一人之下受欺负,却又帮不上忙。向记者介绍情况的时候,胡月兰仍是像在大会上一样义愤填膺,比划着手势详细介绍李芙蓉男人怎样一把一把揪落县委书记的头发,一掌一掌打得县委书记满嘴是血。“这样的男人,简直是反革命!”胡月兰恨恨地说。

“是法西斯!”记者一张本来就白嫩的脸变得煞白,两眼泪汪汪,情绪比胡月兰还要激动。

胡月兰是出了名的“二百五”,喜怒哀乐都常是有口没心的,天大的事,转身就可以抛到脑壳背后。记者却是真的动了感情。她生长在京城的官宦富贵人家,家庭生活中的这类暴行闻所未闻。她甚至还特地去从旁观察了一次李芙蓉的男人。那是个身材矮小的人,满脸胡须,像个仙人掌,使她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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