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着睁开眼睛,我就知道来到了清晨;清晨的宁静和午夜不同。有个软软的东西触着我的身体,从喉头到胸膛,一路触下来;我想,这是她的双唇。还有些发丝沙沙地拂着身体的两侧。与此同时,我嗅到她的体味,就如苦涩的荷花;还能感到她在我腹部呼气,好像一团温暖的雾。我虽然喜欢,也感到恐惧,因为再往下的部位生得十分不雅。我害怕她去亲近那里。也许就是因为恐惧,那东西猛地竖起来了。她在上面拍了一下,喝道:讨厌!快起来!我翻身坐了起来,甩着沉重的脑袋,搞不清楚谁讨厌,是我还是它。
在睁开眼睛之前,我知道自己发生了一种深刻的变化,但不是又一次失去记忆:昨天做的事情和写的稿子还保存在我心里,但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满,觉得太过粗俗。从今以后,我要变得高雅些。一面下着这样的决心,一面我也觉得,自己有点做作。
因为老婆这个字眼十分庸俗,我决定把她称作白衣女人。因为她总穿白印花布的连衣裙,那布料又总是很软,好像洗过很多遍。所以她紧紧地裹在那种布料里,非常赏心悦目。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我顺手一抄,在裙子上捻了一把。她马上说道:别乱来啊──快起来,要迟到了。我立刻把手收了回来,放在嘴里咬着,用这种方式惩办这只手,心里想着:看来,这个举动格调不高……我该克服这种病态的爱好。我现在经常把手放在嘴里咬,但这不再使我焦虑。因为现在我已经悟到了,人要有高尚的情操,这就是说,我知善明恶,不再是浑沌未凿。别的问题很快就会迎刃而解了。
对这位白衣女人,需要补充说,她骑自行车的样子也十分优雅;因为她挺直了脖子,姿式挺拔,小腿在裙子下从容不迫地起落;行驶在灰色的雾里──就如一只高傲的白天鹅,巡游在朝雾初升的湖里。……我一不小心闯了红灯,然后一面看着路口的民警,一面讪讪地推着车子转了回来,回到路口的白线之内。这时她满脸都是笑意,说:你是不是又想被汽车撞一下?我认真地想了想,想到病房里龌龊的空气,还有别人在我耳畔撤尿的声音,由衷地答到:不想。我不想被汽车再撞一下,会撞坏的。她笑了起来,拉住我肩头的衣服,伸过头在我面颊上吻了一下,还说,真逗。我还想听到她再说什么,但是绿灯亮了。我们又骑上自行车,驶往万寿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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