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姚三船有意要与我们几个亲近。我对姚三船不感兴趣,他便索性把那份亲近全部交给了马水清。他寻找各种借口与马水清搭话,并总是毫无条件地附和马水
清的看法。打篮球时,他只要抢到球,总是高高兴兴地立即扔给马水清。我真的不喜欢姚三船,甚至连他的外表都不喜欢。他总穿得干干净净的,把头发梳得很
整齐,把牙刷得很白,白得发亮。他有一颗门牙缺了一角。听他说,是去厕所蹲坑时磕在台阶上磕坏的。这颗缺了一角的白牙,总使人联想起—只缺了口的白瓷
碗。他总是文绉绉的,说话缺乏男子味,倒有点像女孩那样软绵绵地腻人。他吃饭的样子尤其让我看不惯:慢慢地吃,吃得极仔细,极认真,如果—颗饭粒掉在
了桌子上,他便很文雅地用手指轻轻捉住放到碗里(从不直接放到嘴里);吃完了饭,碗很干净,像狗舔的。他的笛子总是装在套子里,那套子永远是雪白雪白
的。课间或饭后,他把它轻轻取出来,然后横到唇边,用十根只有女孩子才会有的手指捏住。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
断了气管似的。有些日子,他常和乔桉—起到荷塘边去吹笛子,后来不去了。
马水清看出我不太喜欢姚三船,也就不与姚三船太亲热。不过,他还是答应了姚三船,让他从乔桉他们的房间搬到了我们的房间。
这件事对乔桉来说,也是一个小小的刺激。
乔按他们房间只剩下三个人了。乔桉明显地显出了孤独。他很少到户外来进行活动,听与他同宿舍的同学说,他总是躺在床上不分昼夜地看小说。我只有在
他上课时才能看到他。他的脸色很不好看,眼光里有种深不可测的怨限。只有一次,他很兴奋地参加到我们中间来,与我们—起,干了—件很残忍的事——地里,一只野兔被惊起,跑到了球场上,于是就遭到了很多人的追赶,四下里响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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