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莲香是班上发育得最快最好的—个女孩子。当我们不少人还未长成,细溜溜,宛如一根根猪尾巴时,她已经是—个长得很有几分样子的女孩了。她的胸脯和臀部几乎是—天—个样地丰满起来的。她走路的样子也已经很有几分味道了。就连她说话时的声音、语调以及嘴形,都使我们感到有点异样。她有时用一种似醉似睡又仿佛是被明亮的阳光刺了的眼睛默默地看人。那种目光使我们这些男孩的心微微有点慌张,总是禁不住她看,很快地又将自己的目光挪开,去看其他的物象。
不知为什么,她是那样地喜欢蓝花。如今,当我再回想起蓝花时,就觉得她戴蓝花是有道理的:她的头发很黑,肤色很白,蓝花与这黑的头发、白的肤色相配,确实是和谐的,并去掉了那个年龄的女孩所特有的浅显和孩子气。蓝花还能给人—种安静的和浪漫的、梦幻的、遥远的感觉。当然,她那时这样做,也只仅仅是出于一个女孩子的天然直觉,如此而已。
夏莲香喜欢杨文富,这一点让人不太想得通。
杨文富的个头细长,像根铅笔;两只眼睛很小,但很亮;牙出奇地白,很细密,像女孩子的牙,吃胡萝卜时,就看见那牙亮闪闪地往下切。他干什么事情都很仔细。他的作业没有一丝涂改,并总是打着一弯弯红钩。我的课本往往半学期就成碎片,到了期末就有可能无影无踪,不得不寒酸地与别人合用一册。而此时,他的课本还像新发下时那么干净和完整。据说,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他所有的课本,竟无—册损坏,都很完美地保留着。
他很小心地穿着他的衣服和他的鞋。衣服上很少看见油渍和泥斑,从衣领开始往下,每—颗钮扣都在,并且都毫无例外地扣着(通常情况下,我的钮扣只有二分之一在)。我—个月要穿破两双鞋,而他的一双球鞋,在穿了两年之后,居然没有一处破烂,让人觉得他是穿着鞋在床上躺了两年。我们不太愿意与他来往,因为他总是—个人吃东西,绝不肯分—点给别人。如果你欠他—分钱,他会在—天里想方设法提醒你两三次,甚至追在你屁股后讨要,说他等着要用。他倒也不怕孤寂,当我们在室外玩耍时,他总—个人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认认真真地写日记。他有—个很厚的日记本,已记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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