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大学的门槛,我发现有个同学和我很相像:我们俩都长得人高马大,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而且都能言善辩。后来发现,他不仅和我同班,而且同宿舍,于是感情就很好。每天吃完了晚饭,我要在校园里散步,他必在路边等我,伸出手臂说:年兄请——这家伙把我叫做年兄,好像我们是同科的进士或者举人。我也说:请。于是就手臂挽着手臂(有点像一对情人),在校园里遛起弯来,一路走,一路高谈阔论。像这个样子在美国是有危险的,有些心胸狭隘的家伙会拿枪来打我们。现在走在上海街头恐怕也不行,但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北京的一所校园的角落里遛遛,还没什么大问题。当然,有时也有些人跟在我们身后,主要是因为这位年兄博古通今,满肚子都是典故;而我呢,如你所知,能胡编是我吃饭的本事,我们俩聊,听起来蛮有意思的。有些同班同学跟着我们,听我们胡扯——从纪晓岚一路扯到爱因斯坦,这些前辈在天之灵听到我们的谈话内容可能会不高兴。到了期中期末,功课繁忙,大家都去准备考试,没人来听我们胡扯,散步的就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们俩除了散步,有时还跳跳踢踏舞。严格地说,还不是踢踏舞。此事的起因是:这位年兄曾在内蒙插队,对马儿极有感情,一看到电视上演到马术比赛,尤其是盛装舞步,他马上就如痴如狂。我曾给他出过这样的主意:等放了暑假,你回插队的地方,弄匹马来练练好了。他却说:我们那里只有小个子蒙古马,骑上去它就差不多了,怎忍心让它来跳舞——再说,贫下中牧也不会答应,他们常说:糟蹋马匹的人不得好死。然后,他忽然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啊呀年兄,咱们俩合起来是四条腿,和马的腿一样多嘛!……他建议我们来练习盛装舞步,我也没有不同意见——反正吃饱了要消消食。两条大汉扣着膀子乱跳,是有点古怪,但我们又不是在大街上跳,而是在偏僻小路上跳,所以没有妨碍谁。再说,我们俩都是出了名的特立独行之士,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干部,全都懒得来管我们。后来有一天,有个男同学经过我们练习舞步的地方——记得他是上海人,戴副小眼镜——他看了我们一阵,然后冲到我们面前来说:像你们俩这样可不行——不像话。说完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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