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琪一直是很拥护政府的,平时一个蛋大的领袖红像章总是端端正正挂在胸口,早已不时兴了的语录袋,一逢会议也总是挂在他肩上。一般来说,他讲话有政治水平,嘴巴也紧,也没有胡言乱语的恶习。
他胸口还老插着一支水笔。当然不会是买来的,看那红笔帽大黑笔杆小的别扭,就知道是废品七拼八凑的产物,来自一个艰苦的琢磨过程。在我的印象里,他从没有当过干部,连贫农协会小组长一类的角色也没有当过。但他很喜欢使用这支笔,动不动就批写“同意,马仲琪”五个字。队上的发票、收条、分薄、帐本、报纸等等差不多全都留下了他的五字真言。有一次复查拿一张买鱼苗的收据准备记帐,一不留神,发现收据已经到了仲琪手里,还没来得及喊,他已经批下了“同意”两个字,笔尖在嘴里蘸水,正要一色审慎地落款。
复查气愤地说:“写作的祭文呵?哪个要你同意?你有什么资格同意?你是队长还是书记?”
仲琪笑一笑,“写两个字割了你的肉呵?正正当当买的鱼苗,还怕人家同意?你说,你是不是偷的鱼苗?”
“我不要你写!就是不要你写!”
“写坏了?那我撕了它好不?”仲琪很幽默的样子。
“他这号人真是无血。”复查对旁人说。
“你是要我写‘不同意’罗?”
“什么都不准写,这根本不是你写字的地方!你要写,再活两世人看看,活得像个人了再说。”
“好,不写了,不写了。看你这小气鬼的样范。”
仲琪既然已经得手,把水笔稳稳地插回衣袋。
复查又好气又好笑,从衣袋里掏出另外一张单据,当众抖了抖“你们看,我还没有跟他算帐。昨天窑棚里这一斤肉,根本不能报销的,他也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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