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原是一条流浪狗,其名取自《三毛流浪记》。当时蒋子丹、林刚夫妇深夜回家,碰上一场大雨。快到家的时候,他们看见三毛在冷清无人的街灯下乱窜,全身又是泥又是水。
它肯定是找不到家了。林刚放慢车速,观察了它一段,心一软,拉开了车门。“要是有缘,它就会上车来。”他后来这么说。
三毛对汽车似乎不太陌生,回头看了看,纵身一跃,连泥带水就上了车——这就进入了我的生活。
回家后给这个烂布团洗澡,梳毛,喂食,他们收留了三毛。但问题是,他们家有一只猫,严守每家一个孩子的原则,无论如何容不下新宠,一见三毛就怒发冲冠全身发抖,没有调和妥协的余地。
无奈之下,蒋子丹把我和妻子召去,千言万语培育我们的爱犬之心,甚至说到了托尔斯泰和昆德拉的狗,其目的不言自明。
我倒没什么,养条狗就养条狗吧。虽说出外遛狗时稍有犯罪感,好像自己已经穿戴着小礼帽和长马褂,成了呼鹰走马蓄鸡斗虫的纨绔一类,但硬着头皮,顶一顶也就过去了。“受人之托”和“组织摊派”之类的废话,后来也用不着再说。但我妻子从小就怕狗,更有酷爱整洁的毛病,卫生专制主义之下,几无三毛的活路。她闻到三毛的气味时要说三道四,扫到三毛的毛发时也要说三道四,见三毛跳上沙发或者床铺,更似天塌了一般,怒不可遏,声色俱厉,一心要消除这个置全家于万劫不复的乱源。最后,她逼着我联系了另一家,一定要把三毛送走。
送走之前得把三毛洗刷一番。蒋子丹来给它洗澡,洗着洗着叭嗒一声,眼泪就掉到了澡盆里。我妻子吓了一跳,不看僧面看佛面,等三毛洗完了澡,不再提送走一事,任我含含糊糊地把小狗窝藏下来,算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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