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主动与人提起生日,甚至对亲人,甚至对最好的朋友。先是有意忘记,后来就真的忘记了。十八岁之前,是没人记得我的生日,十八岁之后,是我不愿与人提起。不错,是十八岁那年。
学校大门外是坑坑洼洼的路面,向一边倾斜。跨过马路,我感到背脊一阵发凉——一定又被人盯着了。
不敢掉转脸,只是眼睛往两边扫:没有任何异常。我不敢停住脚步,到了卖冰糕的老太太跟前,我突然掉转头,正好一辆解放牌卡车疾驶而过,溅起路沿的泥水。两个买冰糕的少年跺脚,指着车乱骂,泥水溅在了他们的短裤和光腿上。老太太将冰糕箱往墙头拉,嘴里念叨:“开啥子鬼车,四公里火葬场都不要你这瘟丧!”
一阵混乱之后,小街还是那条小街。
我愣愣地站在杂乱的路上。是不是我今天跟人说话太多,弄得自己神经兮兮?从童年某个岁数起,我时不时觉得背脊发凉:我感到有一双眼睛盯着我,好几次都差一点看见了盯梢的人,但每次都是一晃而过。
那个男人,头发乱蓬蓬的,从没一点花哨色彩闪入我的眼睛。他从不靠近我,想来是有意不让我看清。只是在放学或上学时间才可能出现,而且总在学校附近,也从不跟着我走,好像算准了我走什么路,总等在一个隐蔽地方。
这一带的女孩,听到最多的是吓人的强奸案,我却一点没害怕那人要强奸我。
我从未告诉母亲和父亲,不知如何说才好,说不清楚。很可能,他们会认为是我做了什么不规之事,臭骂我一顿。好多年我独自承担这个秘密,渐渐这件事失去了任何恐惧意味,甚至不再神秘。每次有目光盯着背脊——大约隔半月或十天,我总有背脊发凉的感觉。事情本身没什么可怕可恨,可能与生俱来,可能每个人都会遇到。人一辈子,恐怕总会有某个目光和你过不去,对此,我可以装作不在乎。说实在的,平时愿意看我一眼的人本来就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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