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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意志世界再论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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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第二卷中讲到,在整个自然中在意志客观化的各个阶段,即在个体和种类之间有一种必然的和经常的冲突;并且在这种方式之下,也表现出生命意志本身的内在矛盾。在意志客观化的最高阶段,这个现象像其他现象一样会更明显地表现出来,因此也更容易解释。有了这个目的,下一步我们就要追溯自我主义的来源以作为一切矛盾冲突的起点。

我们曾经把时间和空间统称为“个体化原理”,因为只有通过时间和空间,也只有在时间和空间中,性质相同的东西才分化为杂多现象。它们是自然知识,是从意志而来的知识的主要形式。所以意志在杂多的个体中表现出来。但是这个杂多和作为物自体的意志无关而只和意志的现象有关。

在所有个体中,意志都是当下的、整个的和未分化的,同时在四周看到它自己本质的无数重复出现的影像:但是它只直接从内在自我中发现这个本质,发现这真实存在的东西。所以,每个人都为自己欲求一切东西,都想拥有一切东西,至少想要控制一切东西,而任何与此抵触的东西就要被破坏。

在这种具有知识的情形下,我们要加上一句话,即个体乃认知主体的支持者而认知主体又是世界的支持者。认知主体之外的整个自然界以及其他所有个体只存在于认知主体的表象中;认知主体只把自然界以及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当作自己的表象,只当作依赖自身本质才存在的东西。由于认知主体的意识,世界必然因它而消失不见,自然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对认知主体来说无关紧要,因为自然的存在与否全由主体的意识来决定。

因此所有认知的个体都处于真理之中,发现本身是整个生命意志或这个世界的内在本质,也是表象世界的补充条件,是一个和大宇宙具有同样价值的小宇宙。真实的自然界随时随地都给予这种原始的和一切思想之外的简单而确实的知识。现在基于我们所提出的这两个必然属性,这个事实可以做如下的解释:每一个个体尽管在这无限的世界上渺小得几乎等于零,然而却都把自己看作世界的中心,把自身的存在和幸福看得重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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