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有人问我:“哪一本书对你影响最大?”我脱口答道:“女人。”这当然是开玩笑,但玩笑中有真实。我坦然承认,我是喜欢女人的。男人喜欢女人,这实在是天地间最正常的一件事,没有什么可羞惭的。我和某些男人的区别也许在于,我喜欢得比较认真,因而我和女人的关系对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影响。如果一个男人不动情地玩女人,同时保住一个稳定的家庭,人们不会说他什么。可是,倘若你认真地爱了起来,导致婚姻破裂,舆论就会大哗。因为我的两次婚变,我的人品的确遭到了一些人的攻击。对于这种浅薄的舆论,我当然无须理会。然而,我自己不能不反省一下,为何一个高质量的婚姻终于也解体了,怎样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婚姻必须是高质量的,真正以爱情为基础,这是我的绝对要求,我决不能忍受两人不爱而仍在一起生活。两个人只有爱到了想永不分离的地步,才应该结婚。但是,事实证明,即使怀着这样的心情结了婚,仍不能保证白头偕老。爱情有太多的变数,不完全是人力所能控制,可是,因相爱而结婚的人至少应争取把变数减到最小量。
在两性交往方面,我不是一个特别放得开的人,但是,我能正视自己的欲望和感觉,在理论上对此早已持十分开明的看法。我知道,除了热恋阶段外,一个人完全可能对别的异性产生性吸引意义上的好感。我相信,性本身是一种健康的东西,其惟一的原则是快乐,与道德无关。美国舞蹈家邓肯说过一句最通情达理的话:“如果你有一个身体,它天生要遭受许多痛苦,包括疾病等等,既然如此,只要有机会,为什么就不可以从你这个身体上汲取最大的快乐呢?”单就性本身而言,婚姻肯定不是一个合理的制度,因为性快乐不是纯粹的生理过程,同时也是心理过程,需要新鲜感的刺激,而单一不变的性伴侣关系则可能麻痹性兴趣,减弱当事人享受和提供性快乐的能力。其实,这些道理对于有诚实感官的艺术家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我曾与两位画家讨论这个话题,其中奉行独身的一位说:“我太知道性爱的本质,不可能长久。所以,我不愿意对女孩说爱什么的,即使我很喜欢她。说了以后还要修改,工作量太大。我希望每一次都是新的创造。可是,她的期望落空,心中不快,又使这新的创造不能实现。这是我最大的苦恼。”业已结婚的另一位说:“我的苦恼是必须躲躲闪闪。我看见好的女孩,一个嘴角,一只手,就是激动。恋爱一场又一场,我就是高兴,像过节一样。可是,我必须背着妻子,因为我爱她,不愿让她痛苦。”前一位完全不相信性爱有持久的可能,所以选择不结婚,甚至不说爱这个词,彻底地诚实,姑且不论。后一位提出了一个问题,便是一个感到有结婚需要的人应该如何处置自己的多元性爱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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