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代似乎离我们已经非常遥远了。当时,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欧洲和全世界,人文知识分子大多充满着政治激情,它的更庄严的名称叫做历史使命感。那是在五十年代初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世界刚刚分裂为两大阵营。就在那个时候,曾经积极参加抵抗运动的加缪发表了他的第二部散文风格的哲学著作《反抗者》,对历史使命感进行了清算。此举激怒了欧洲知识分子中的左派,直接导致了萨特与加缪的决裂,同时又招来了右派的喝彩,被视为加缪在政治上转向的铁证。两派的态度鲜明对立,却对加缪的立场发生了完全相同的误解。
当然,这毫不奇怪。两派都只从政治上考虑问题,而加缪恰恰是要为生命争得一种远比政治宽阔的视野。
加缪从对“反抗”概念作哲学分析开始。“反抗”在本质上是肯定的,反抗者总是为了捍卫某种价值才说“不”的。他要捍卫的这种价值并不属个人,而是被视为人性的普遍价值。因此,反抗使个人摆脱孤独。“我反抗,故我们存在。”这是反抗的意义所在。但其中也隐含着危险,便是把所要捍卫的价值绝对化。其表现之一,就是以历史的名义进行的反抗,即革命。
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批判是《反抗者》中的精彩篇章。加缪一针见血地指出,卢梭的这部为法国革命奠基的著作是新福音书,新宗教,新神学。革命的特点是要在历史中实现某种绝对价值,并且声称这种价值的实现就是人类的最终统一和历史的最终完成。这一现代革命概念肇始于法国革命。革命所要实现的那个绝对价值必定是抽象的,至高无上的,在卢梭那里,它就是与每个人的意志相分离的“总体意志”。“总体意志”被宣布为神圣的普遍理性的体现,因而作为这“总体意志”之载体的抽象的“人民”也就成了新的上帝。圣·鞠斯特进而赋予“总体意志”以道德含义,并据此把“任何在细节上反对共和国”亦即触犯“总体意志”的行为都宣判为罪恶,从而大开杀戒,用断头台来担保品德的纯洁。浓烈的道德化色彩也正是现代革命的特点之一,正如加缪所说:“法国革命要把历史建立在绝对纯洁的原则上,开创了形式道德的新纪元。”而形式道德是要吃人的,它导致了无限镇压原则。它对心理的威慑力量甚至使无辜的受害者自觉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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