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行
在意大利或法国,找对策很容易。要是父母逼你去教堂,你可以通过加入某个党派(共产党,托派,毛派等)来报复。可是,萨比娜的父亲先是送她上教堂,而后因为害怕,又硬要她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
每次参加五一节游行,她都无法跟上步伐,气得走在她后头的女孩直骂她,故意踩她的脚跟。该唱歌时,她又从来记不得词,张着大嘴却不出声。不料被人发现,把她告发了。打从青年时代起,一有游行,她就害怕。
弗兰茨是在巴黎读的大学,他天赋超人,二十岁那年,就明确了自己的学术生涯。打那时起,他就已经明白,自己一辈子将在大学的办公室、公共图书馆和两三间梯形教室的四壁内度过。一想到这儿,他就感觉要窒息似的。他希望走出自己的生活,如同走出家门到大街上去。
当时,他还住在巴黎,乐于参加示威游行。去庆祝、请愿或抗议些什么,不再孤单一人,在外面跟他人在一起,这样让他比较好受。圣日耳曼大街上或从共和国大街到巴士底狱那一路人潮汹涌的游行,往往令他着迷。呼喊着口号行进的人群在他看来是欧洲以及欧洲历史的形象。欧洲,是一场伟大的进军。是从革命走向革命,从战斗走向战斗,永远向前的伟大进军。
我还可以换个说法:弗兰茨认为限于书本之间的生活是不现实的。他渴望真实的生活,渴望与同他并肩行进的男女接触,渴望听到他们的呼喊。他没有觉悟到,他以为不现实的(图书馆里离群的工作),其实是他的现实生活,而被他视作现实的游行不过只是一场戏,一支舞,一个节日,或者换句话说: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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